正式版
星願盒 Glow Edition 創作者合作條款
本創作者合作條款(以下稱「本創作者條款」)適用於申請成為、已成為,或以創作者、創作者本人、法定代表、約定代表或其他經合法授權身分使用星願盒 Glow Edition(以下亦稱「星願盒」或「本平台」)之人。
本創作者條款應與 服務條款、隱私政策、內容授權條款 一併閱讀。就創作者資格、接單、履約、提領、扣繳、稅務、粉絲資料使用、合作管理與其他創作者專屬事項,本創作者條款屬於 服務條款 的特別規定(lex specialis);如有衝突,以本創作者條款優先。但涉及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保存與權利行使,仍以 隱私政策 為權威來源;涉及 交付內容、近期作品展示使用、行銷展示使用、商業方案與真人履約例外之授權邊界,仍以 內容授權條款 為權威來源。
申請人、創作者或授權代表,於創作者申請頁面勾選同意並點擊送出表單、於本平台要求之重新勾選或送出程序中明示同意,或以其他經本平台可驗證之電子方式表示同意者,即表示其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創作者條款拘束。於完成前述明示同意後登入、啟用、使用或繼續使用創作者申請、上架、接單、交付、提領或其他相關功能者,亦視為確認並受本創作者條款拘束;如不同意,不得送出申請或使用相關功能。
1. 適用範圍、定義與優先關係
除上下文另有解釋外,本創作者條款用語如下:
創作者:指以自己名義申請、上架、接單、收受收益、申請提領並承擔本創作者條款權利義務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工作室、經紀公司或其他合法組織或個人主體。創作者本人:指實際於本平台演出、發聲、錄製或交付客製化內容之自然人;創作者為法人、工作室、經紀公司或其他組織者,仍應指定對應之創作者本人履行僅得由自然人完成之真人履約義務。法定代表:指依法律當然得代表創作者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創作者為法人、非法人團體、工作室、經紀公司或其他組織時,其依法得代表該主體之代表人、負責人或管理人。約定代表:指經創作者或法定代表以書面、電子或其他經本平台可驗證方式明確授權,得代為申請、管理帳號、收受通知、補件、聯繫或處理特定事項之經紀人、經紀公司、代理人、管理公司、公關或其他代表;其權限以授權範圍為限。授權代表:指前述法定代表與約定代表之合稱。交易快照:指本平台於訂單建立、完成、取消、退款、逆轉、提領或其他關鍵交易節點所保存之價格、通路、費率、收益、扣繳、處理狀態及其他相關財務或流程紀錄。通路費:指 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第三方支付、匯款合作方或其他交易通路,就特定訂單、付款或提領所收取之手續費、分潤、通道成本或其他同類費用。平台分潤:指本平台依當時揭示規則或交易快照,就特定訂單保留之平台服務對價、服務費、分潤或其他同類報酬;其比例、計算方式與適用範圍,得依通路、產品、方案或交易快照而異。創作者收益:指本平台依各該訂單交易快照、通路費、平台分潤、退款、爭議、扣繳、處理費或其他適用規則計算後,記錄於創作者帳戶之收益;其不當然等於粉絲實付金額、創作者輸入之價格基礎,亦不當然等於最終稅後入帳金額。提領資料:指為開通、審核、處理或完成提領所需之真實姓名、身分識別資料、居住身分、報稅地址、銀行資料、扣繳資料、證明文件、既有提領申請所對應之身分、銀行、扣繳與地址歷史快照,及其他依法或依作業規則必要之資料。
除明顯僅能由創作者本人親自履行之義務外,本創作者條款對創作者之限制、聲明、保證、配合義務與責任分配,亦適用於實際操作帳號、接觸粉絲資料、管理內容或代表創作者與本平台往來之授權代表。
2. 創作者資格、身分保證與授權代表
申請成為或繼續作為創作者者,聲明並保證:
- 具備簽署本創作者條款、提供服務與履行義務所需之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與必要資格。
- 所提供之姓名、藝名、聯絡方式、社群帳號、經紀資料、身份驗證資料、銀行資料、稅務資料與其他申請資料,均真實、完整、最新且可驗證。
- 若由授權代表代為申請、管理或與本平台聯繫,該授權代表已取得創作者、法定代表或其他依法有權之人之合法、有效且足以涵蓋相關行為之授權。
- 若創作者本人未滿 18 歲,或依法屬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其他欠缺完全行為能力之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其他依法有權代理之人之同意、代為或承認。
本平台有權隨時要求前項未成年或其他欠缺完全行為能力之創作者本人,提出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其他依法有權代理之人簽署之書面同意文件、可驗證之電子同意文件,或其他足以證明其同意、允許或承認之資料;創作者於合理期間內未提出者,本平台得暫停其申請、接單、交付、提領或其他全部或部分權限。
就涉及未成年創作者本人之肖像、影像、聲音、公開展示、內容授權、商業方案參與、提領資料提交或其他個人資料揭露之事項,應於相關申請、上架、公開、授權、提領或資料提交前,先取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其他依法有權代理之人之事前明示同意,不得僅以事後承認替代。
同一主體不得就同一訂單、提領、退款、扣繳、稅務、爭議或其他同一事項,同時以創作者與約定代表身分主張權利、作成表示、受領款項或對本平台提出相互矛盾之指示;其身分應依帳號設定、申請資料、授權文件、交易快照、當次流程揭示與本平台可驗證紀錄綜合判斷。
授權代表不得超越其授權範圍行事。若授權不足、冒名申請、偽造授權、隱匿限制、未取得必要同意,或使本平台、粉絲、付款服務商、主管機關或第三人誤信其有權代表創作者,本平台得拒絕申請、暫停帳號、取消訂單、延後或拒絕提領、要求補件,或終止合作。因前述情形所生之爭議、退款、損害或法令責任,應由實際申請人、操作人、創作者、創作者本人及其他依法應負責之人依具體事實與適用法律負責。前述責任分配是否構成創作者與創作者本人間之共同、連帶或其他責任,仍應依具體事實、授權關係、內部法律關係與適用法律判斷。
本平台得依品牌定位、法令遵循、身份驗證、內容安全、合作政策、邀請制或審核制門檻、社群影響力、商業風險與其他營運需求,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拒絕、暫停或終止任何創作者申請、上架或合作關係。
3. 創作者帳號、公開資料與驗證義務
創作者同意本平台得依服務設計,於 App、網站或其他相關介面公開顯示其已主動提供或經本平台核准上架之公開資料,例如:
- 藝名、公開頭像、公開自介、分類、標籤、樣本作品與公開接單狀態。
- 對外顯示之價格資訊、於符合 內容授權條款 前提下之近期作品、公開評價摘要,或其他為瀏覽、比較、下單與履約管理所必要之資訊。
創作者應自行維護帳號、登入憑證、裝置與後台權限之安全,不得:
- 將帳號、驗證碼、登入憑證或後台權限交付未獲授權之人使用。
- 以虛偽、誤導、冒名或足以使粉絲誤認之方式經營創作者頁面。
- 以不正當方式灌水、偽造流量、購買虛假互動、虛構合作或操弄評價。
創作者應於資料變更時,及時更新其聯絡方式、社群資訊、代理關係、居住身分、銀行資料、稅務資料與其他影響合作、履約、審核或提領之資訊。本平台得基於身份驗證、付款安全、稅務、風控、反詐、洗錢防制、法遵或其他合理營運需求,要求創作者補件、重新驗證、重設部分功能、暫停部分權限或重新確認授權關係;創作者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者,本平台得採取必要管理措施。
涉及變更銀行資料、變更居住或稅務身分、申請或確認本平台指定之高風險或異常提領、重新同意重大版本條款,或其他本平台指定之重大操作時,本平台應依風險程度、當時技術與作業條件,採取合理之雙重驗證、補件、簽署確認或其他強化驗證程序(step-up verification);未完成前,本平台得暫不受理、延後處理或暫停該等操作。
除重大版本條款之重新同意外,前項重大操作得由創作者、法定代表或經平台可驗證之約定代表於其授權範圍內完成前述強化驗證。重大版本條款之重新同意,原則上應由創作者或法定代表為之;約定代表除經創作者或法定代表就該次重新同意另以書面、電子或其他經本平台可驗證之方式逐次授權者外,不得代為同意。
除前二項所定之高風險操作強化驗證程序與重大版本條款重新同意限制另依平台驗證程序辦理外,凡使用創作者帳號、登入憑證、驗證碼、裝置驗證機制或其他足以識別創作者、創作者本人或其授權代表身分之驗證方式登入本平台後所進行之一切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接單、拒單、補件、交付內容、修改公開資料、申請提領或其他一般操作,除創作者能舉證係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遭盜用,且已於知悉後即時通知本平台並配合採取必要保護措施外,均得推定為創作者、創作者本人或其合法授權代表之行為,創作者應就此負本創作者條款下之相應責任。創作者不得僅以經紀人、代理人、助理或其他內部人員操作、內部分工、帳號共用或權限管理疏失為由,對抗其依本創作者條款所應負之責任。
前項推定係作為本平台與創作者間之外部責任分配、交易安全管理與處理依據;創作者與授權代表、助理或其他內部人員間之授權、求償或責任分攤,仍依其間之授權關係、內部約定與適用法律處理,不影響本平台於已完成合理驗證程序範圍內之處理效力。
4. 接單、拒單、取消與履約基本義務
創作者應依本平台當時揭示之流程、期限、產品規格、內容安全標準與客服規則接單、拒單、補件、交付與處理訂單。創作者理解並同意:
- 訂單是否成立、是否可繼續履行、是否需補件或是否應取消,仍以本平台系統狀態、付款驗證結果、內容審核與風控判斷為準。
- 創作者得於不違反法令、平台規則、訂單核心需求與本創作者條款之前提下,對表達方式、演出細節與創作方法保有合理裁量。
- 創作者若認為某筆訂單違法、侵權、高風險、騷擾、超出授權範圍、涉及未成年人不當內容、違反創作者本人意願或其他不適合履約之情形,應依平台流程拒單或即時通知本平台,不得逕自於平台外處理。
創作者不得:
- 明顯偏離訂單核心需求、重複交付、敷衍履約,或交付與訂單顯著無關之內容。
- 以平台內訂單作為導流、帶貨、品牌合作、政治宣傳、投資招攬、募資、私下交易或收集粉絲名單之工具。
- 在未經本平台明確允許下,要求粉絲改以平台外方式下單、付款、補件或聯繫。
若創作者無法如期履約、健康或行程因素使履約受影響、資料不足無法完成訂單,或發現訂單內容有違規、高風險或侵權疑慮,應儘速透過平台流程處理,不得放任逾期、消極不處理,或要求粉絲改至平台外另行安排。
5. 真人履約、AI 限制與舉證配合
除 內容授權條款 第 5.2 節所述商業或其他特別方案另有明確揭示與約定外,創作者應確保交付內容由創作者本人以真人演出、真人發聲或其他真人履約方式完成,不得以 AI 聲音合成、語音克隆、臉部合成、換臉、對嘴同步(lip sync)、深偽(deepfake)、AI 替身、AI 配音、AI 影像或其他足以取代創作者本人主要表演內容之方式履約。
創作者於每次上傳、提交或交付內容時,視為再次聲明並保證:
- 該筆交付內容符合 內容授權條款 所定真人履約原則及其例外邊界。
- 未使用平台禁止之 AI / 生成式模型方式取代創作者本人主要表演內容。
- 若有使用不改變主要真人履約本質之技術性後製、轉檔、降噪、字幕、翻譯、色彩校正或其他允許之輔助處理,該處理仍未構成足以誤導粉絲之替身或合成履約。
本平台因檢舉、退款、爭議、稽核、侵權通知、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合理懷疑,而要求創作者說明或舉證時,創作者應於合理期間內配合提供原始素材、拍攝片段、中繼資料(metadata)、檔案來源、製作流程說明、對話紀錄、授權證明或其他必要資料。無正當理由拒絕、延遲或提供明顯不足者,本平台得依現有資料認定其未完成舉證,並據此採取退款、下架、限制接單、延後提領、保留應付款項、終止合作或其他管理措施。
創作者應自該筆訂單完成交付、取消、退款或其他終局處理之日起至少 180 日,或至相關退款、拒付、爭議、侵權處理、稽核、主管機關調查或司法程序全部終結之較晚者止,保存前項舉證所必要之原始素材、來源證明與相關紀錄;但法律、本平台作業規則或個案要求有較長保存期間者,從其規定。創作者不得以資料已刪除、裝置已更換、委由第三人製作或其他內部管理理由,對抗前述保存與舉證義務。
6. 內容合法性、第三人權利與特別方案
創作者保證其上傳、提供、公開、交付或要求本平台協助處理之內容、素材、名稱、標示、商標、音樂、品牌元素、第三人資料與其他相關資料:
- 均由創作者本人合法製作,或創作者已取得必要授權,且其授權範圍足以支應本平台、粉絲與其他相對人依適用條款進行之使用。
- 不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名譽權、營業秘密、契約權利或其他法定或約定權利。
- 不含違法、色情、仇恨、騷擾、詐欺、誤導、投資招攬、醫療或法律專業誤導、未經授權之代言、政治活動招攬或其他高風險內容。
創作者不得在未經本平台明確揭示或個別書面同意下,將一般個人訂單包裝為商業代言、品牌合作、募資宣傳、投資宣傳、政治宣傳、企業對外廣告、公共議題背書或其他高風險用途之內容。涉及商業影片、品牌合作案、企業方案、政府或非營利組織專案、媒體授權案或其他特別方案者,應依 內容授權條款 第 5.2 節及當次流程、補充條款或個別書面約定處理;未有明確揭示或另行約定者,仍視為一般個人、非商業方案。
若特別方案依法需附加揭露、聲明、標示、廣告揭露或第三人清權文件,創作者應自行確保其內容真實、可證、未誤導,並配合本平台提出必要說明或文件。
7. 創作者內容、授權邊界與行銷使用
創作者對其 交付內容、公開頁素材與其他依法可主張之內容,原則上仍保有權利;但創作者理解並同意,各方就該等內容之使用、分享、保存、近期作品展示、行銷展示與其他授權邊界,仍以 內容授權條款 為準。
本創作者條款不會自動擴張本平台對交付內容之對外行銷權利。本平台如欲將交付內容、評價、片段、縮圖或其他素材用於超出履約、平台營運使用或 近期作品展示使用 範圍之 行銷展示使用,仍應依 內容授權條款 具備清楚、可追溯且適法之授權基礎,不得以模糊條文或預設勾選偷渡。
創作者如主動上傳、提交或核准作為公開頁、近期作品或創作者介紹素材之內容,應理解該等內容僅得在符合 內容授權條款、粉絲或使用者同意、第三人授權與其他合法基礎之前提下,於其核准範圍內對外顯示;但此不代表本平台得不受限制地擴張為其他用途。
8. 創作者收益、結算、提領與扣繳
創作者理解並同意:
- 創作者於設定價格、更新報價或輸入價格基礎時,該數值屬於平台定價流程之一部分,不當然等於最終可提領金額。
- 除下列情形外,各該訂單於扣除適用通路費後之餘額,原則上由創作者取得其中
80%作為創作者收益,並由本平台保留其中20%作為平台分潤:(a) 於下單前已在商品頁、訂單頁、方案說明頁或其他等同之交易確認頁面中明確揭示之個別方案、商業方案、特別活動或優惠;(b) 與該創作者另以書面、電子或其他經本平台可驗證方式個別約定者。 - 該筆訂單之
適用通路費,依其付款通路、交易幣別、付款方式與當時通路規則認定,並以交易快照為準。前述80%/20%分潤比例係以扣除適用通路費後之餘額為計算基礎。 - 前述
80%/20%為稅前分潤比例,不含依法應代扣之所得稅、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或其他法定應代扣款項;該等代扣款項於結算、提領或撥款時,自創作者應收之80%部分依法扣除。前述比例亦不構成創作者最低入帳保證,實際入帳金額仍受通路費、扣繳、匯率、手續費、退款、爭議調整與銀行實際作業影響。 - 粉絲端價格、通路費、平台分潤、創作者收益、退款、爭議調整與其他財務欄位,以本平台於各該訂單建立、完成、退款、逆轉或提領時所保存之交易快照、帳務紀錄與系統記錄為準。
- 既有歷史訂單應保留其原始快照、費率與收益欄位,不因本平台後續調整費率、通路政策、價格規則、稅務邏輯或計算方式而當然回溯重算。
- 通路費、平台分潤比例、手續費或其他計算規則之調整,除另有明確揭示外,原則上僅對調整後新成立之訂單生效;調整前已成立之訂單,縱使於調整後始完成、結算或撥款,仍以其成立時之交易快照、費率與收益欄位為準。但通路、付款服務商、匯款合作方、主管機關或適用法律要求就既有訂單或既有提領另行結算、退費、補正、補稅、補扣、重算或其他調整者,本平台得依該等要求辦理,並於保留原始交易快照及調整依據之前提下,就創作者收益、平台分潤、扣繳或其他相關欄位作必要之相對調整或另行調整紀錄。
- 訂單發生全部或部分退款、拒付、爭議調整、付款逆轉或其他負向調整時,除另有明確揭示或個別書面約定外,原則上依原交易快照所載之創作者收益與平台分潤比例作相對調整;但因可歸責於創作者之違反本創作者條款、侵權、素材或授權爭議、違反真人履約原則、不實資料、平台外交易或其他風險事件所生之退款、拒付手續費、調查成本、第三人求償或其他損害,本平台仍得依本創作者條款自創作者收益中抵銷、保留、追回或另行求償。
依目前產品流程,創作者收益可能經歷下列狀態:
- 訂單於完成或自動完成後,相關收益得先進入待結算狀態。
- 待完成平台冷卻期、退款或爭議檢查、風控與系統釋放流程後,始得轉為可提領狀態。
- 創作者送出提領申請後,本平台得先鎖定相應餘額,待完成、退件、取消、逆轉或其他處理結果確定後,再依實際狀態解鎖、扣款或完成撥款。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創作者帳戶中顯示之創作者收益、待結算收益、可提領收益或其他餘額記錄,在實際完成撥款前,僅屬本平台依交易快照、帳務紀錄與本創作者條款所計算之應付款資訊,不構成銀行存款、電子支付帳戶餘額、信託財產、獨立保管專戶、利息或孳息請求權,亦不代表本平台放棄依本創作者條款進行調整、抵銷、保留、延後、拒絕或追回之權利。
本平台目前採最低提領門檻、提領開放視窗、截止時間、預定撥款日與月結批次作業機制;但實際是否開放提領、最低門檻、申請期間、截止時間、預定撥款日、手續費、匯款幣別與其他作業條件,仍以提領頁面、後台、客服通知、官方公告或當次流程揭示為準。
創作者得依本平台當時提供之帳務工具、對帳頁面或客服流程,查詢與其訂單直接相關之交易快照、收益組成、扣繳與提領紀錄;但涉及第三人隱私、風控規則、商業機密、執法配合或依法不得揭露之資訊,不在此限。
創作者申請提領時,應提供真實、完整且一致之提領資料,並特別確保:
- 真實姓名、身分資料、居住身分、銀行戶名與本平台要求之收款人資訊一致。
- 銀行帳號、報稅地址、證件資訊與其他提領資料未逾期、未失效且可供驗證。
- 若本平台要求補件、重新驗證、更新資料、修正不一致或簽署聲明,創作者應於合理期間內配合完成。
本平台得基於下列原因,延後、拒絕、取消、調整、逆轉、沖抵、保留或追回全部或部分創作者收益或提領金額:
- 訂單遭取消、退款、拒付、撤銷付款、重複扣款修正、風控凍結、爭議處理或主管機關要求。
- 創作者未履約、違反真人履約原則、提供不實資料、侵害第三人權利、涉及詐欺、洗錢、違法或其他重大風險。
- 提領資料不一致、無法驗證、非本人帳戶、疑似人頭帳戶、疑似規避扣繳、規避門檻拆單或其他異常。
- 銀行、付款服務商、會計、稅務、法遵、匯款合作方或主管機關之作業要求。
若前項應調整、追回、返還或沖抵之金額,已匯出至創作者銀行帳戶或其他創作者可支配之收款帳戶,本平台得先自創作者後續訂單收益、待結算收益、可提領收益或其他應付款項中逕行抵銷或扣除;若不足抵銷,或創作者已無足夠後續收益可供扣除,創作者應於接獲本平台通知後 14 日內,或本平台因大額、跨境匯款或其他合理情形另行指定之較長合理期間內,將應返還之款項匯回本平台指定帳戶。創作者逾期未返還者,本平台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並於法律允許範圍內請求必要之追償、催收、匯款、法律程序與合理執行費用。
提領頁面、後台或通知中顯示之預估收益、預估稅額、預估手續費、預估入帳金額、預計撥款日或其他試算資訊,僅為依當時已知資料所作之預估,不構成本平台對最終入帳結果、實際稅額、最終完成時間或一定可提領之保證;最終仍以本平台核算結果、法定扣繳結果、銀行實際作業與實際入帳結果為準。
9. 稅務、憑證、資料保存與特殊身分處理
創作者理解並同意,本平台為履行中華民國稅務、扣繳、會計、稽核、支付、反詐、洗錢防制、法遵與主管機關配合義務,得蒐集、保存、使用、驗證、遮罩、快照保存、匯出、委託處理或依法揭露必要之提領資料。
依目前台灣法規與實務,創作者之平台收益或提領,於符合當時法定條件時,可能涉及:
- 依當時適用之所得稅扣繳率代扣所得稅;例如執行業務報酬、勞務報酬、權利金、其他所得、薪資所得或其他適用所得類別,可能因受款主體、居住身分、法定起扣門檻與扣繳方式不同,而適用不同扣繳率、扣繳表或免扣繳條件。現行實務下,境內居住之自然人就特定執行業務報酬於達法定起扣門檻時之扣繳率通常為 10%,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自然人之相關固定扣繳率通常為 20%,但仍應以當時適用法律、主管機關解釋與個案所得性質為準。
- 依當時適用之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費率代扣補充保費;例如現行執行業務收入於達法定門檻時之費率為 2.11%,但仍應以當時法定比率與適用條件為準。
- 依創作者之法律型態、受款主體及其居住或稅務身分、是否為境內居住者、是否為法人或工作室、是否需開立統一發票、是否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或其他特殊身分,適用不同之作業、補件、結算或扣繳方式。
前述扣繳比率、門檻、適用對象、憑證格式、申報方式與保存期間,仍以當時適用法律、主管機關解釋與本平台作業規則為準。本平台得依實際需要:
- 要求創作者補充或更新身分、稅務、居住地、地址、銀行或開票資料。
- 製作、留存、向創作者提供或依法申報扣繳憑單、付款憑證、對帳資料、交易明細與其他依法必要文件。
- 保留既有提領申請所對應之身分、銀行、扣繳與地址歷史快照,以供稽核、會計、稅務、反詐、法遵、客服、爭議處理與舉證使用。
本平台應於法定或合理期間內,依適用法律、申報流程與當時作業方式,向創作者提供其扣繳憑單、對帳資料或其他依法必要之稅務憑證;若創作者未依本平台要求完成必要補件、驗證或更新聯絡資料,本平台得於完成前暫緩提供。
若創作者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法人、工作室、經紀公司、代收代付安排或其他需採不同提領、開票、結算或扣繳流程之情形,本平台得要求創作者改採不同作業方式、補簽補充文件,或在完成審核前暫緩開通、限制或停止提領功能。
跨境匯款可能涉及匯率換算、中轉行費用、境外收款行手續費、外匯申報義務、收款限制與扣繳憑單交付方式差異;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平台另有明確揭示外,相關成本、申報義務與收款安排原則上由創作者自行負擔或配合辦理,實際仍以本平台、付款服務商、匯款合作方與適用法律當時之作業為準。
10. 粉絲資料、保密義務與平台外接觸限制
創作者因履行訂單、處理客服或配合爭議處理而接觸到之粉絲、受領人或第三人資料,包括稱呼、姓名、訊息內容、附件、生日、影像、聲音、聯絡資料、平台代號、訂單狀態與其他可識別資訊,僅得於履行該筆訂單、必要客服協作、爭議處理與法遵配合之最小必要範圍內使用。
本平台於客服、爭議、稽核或法遵流程中,為釐清訂單事實而提供或揭示予創作者之粉絲資訊、訂單明細、訊息紀錄或其他資料,亦同受前項最小必要使用與本節保密限制拘束。
創作者不得:
- 將前述資料移作平台外聯繫、再行銷、名單建立、私訊招攬、平台外交易議價、品牌合作、廣告投放、資料集建立或其他與原訂單無關之用途。
- 在平台外主動聯繫粉絲、提供個人聯絡方式、要求粉絲加入其他社群、邀請粉絲改以其他通路下單或付款,除非本平台於特定方案中另有明確允許。
- 將粉絲資料交付不受保密義務拘束之第三人,或任由無必要之工作人員、助理、經紀單位、品牌主、合作廠商或其他平台存取。
創作者若違反本節或第 4 節關於粉絲資料使用限制、平台外接觸限制、私下交易或導流之約定,本平台除得立即採取第 11 節所定管理措施外,並得保留與該違反行為直接相關之未結算收益、待結算收益或其他應付款項至責任、退款、爭議、調查與損害範圍釐清為止;於已可合理確認退款、拒付、手續費、平台分潤減少、客服、調查、執法、第三人求償或其他損害之範圍內,本平台並得依法律允許及本創作者條款,自前述款項中主張抵銷、扣留或暫緩支付;如仍有不足,仍得依法另行請求賠償。
創作者如確有履行必要而需由授權代表、助理或內部工作人員協助接觸粉絲資料,應自行確保該等人員僅在最小必要範圍內存取,並同受不低於本創作者條款之保密、資料保護與使用限制拘束。創作者就其控制下人員之使用、洩漏、濫用或違規行為,應依具體事實與適用法律負責。本平台得於合理必要時,要求創作者提出其控制下人員已簽署之書面保密、資料保護承諾或其他可驗證之內部管控證明。
創作者及其控制下人員對於因履約、客服協作或爭議處理而取得之粉絲資料、附件、截圖、匯出檔、備份或其他複本,應於該筆訂單履行、客服協作、爭議處理或其他原定目的終了後,依本平台指示立即停止使用,並於合理期間內刪除、銷毀、去識別化或返還;但法律、會計、稅務、爭議處理、舉證或主管機關要求另有保存必要者,不在此限,且創作者不得將該等資料另作其他用途。
前項刪除、返還或停止使用義務,不排除第 5 節為真人履約舉證、退款、拒付、侵權處理、稽核或司法程序所必要之原始素材保存;但該等保存應限於前述特定目的之最小必要範圍,不得另作平台外交易、再行銷、名單建立、資料集利用或其他與原目的無關之使用。
11. 平台管理措施、保留款項與合作終止
若本平台合理認定創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經預告或於通知後,採取限制、暫停、終止、下架、保留款項、取消訂單、退款、限制功能或其他必要措施:
- 提供不實、過期、冒名、偽造或不足以驗證之身份、代理、銀行、稅務或其他申請資料。
- 長期未履約、重複逾期、品質明顯不符、拒絕配合審核、拒絕補件、違反真人履約原則或多次引發同類爭議。
- 侵害第三人權利、收到侵權通知、涉及重大名譽、隱私、肖像、著作權或其他權利爭議。
- 規避平台交易、誘導平台外交易、挪用粉絲資訊、疑涉詐欺、洗錢、逃漏稅、假單、假流量、假帳號或其他重大風險。
- 涉及違法、色情、騷擾、仇恨、暴力、兒少不當內容、投資招攬、醫療或法律誤導、未經授權之代言或其他平台認定不適合繼續合作之情事。
前項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 下架、隱藏、移除或限制創作者頁、近期作品、內容、附件、公開資料或評價顯示。
- 暫停接單、凍結或延後提領、保留應付款項至爭議釐清,或限制部分功能。
- 取消訂單、退款、要求重新交付、要求補件、要求說明、要求重新驗證或要求簽署額外文件。
- 終止合作、關閉帳號、拒絕重新申請或將創作者列入觀察、限制或黑名單機制。
創作者得依本平台當時提供之方式申請停用、下架或終止合作;但終止、停用、下架或刪除公開資料,不影響終止前已成立之訂單、退款、爭議、提領、扣繳、會計、稽核、侵權處理、法遵義務與資料保存;且本創作者條款第 1 條(適用範圍、定義與優先關係)、第 5 條(真人履約、AI 限制與舉證配合)、第 6 條(內容合法性、第三人權利與特別方案)、第 7 條(創作者內容、授權邊界與行銷使用)、第 8 條(創作者收益、結算、提領與扣繳)、第 9 條(稅務、憑證、資料保存與特殊身分處理)、第 10 條(粉絲資料、保密義務與平台外接觸限制)、第 11 條(平台管理措施、保留款項與合作終止)、第 12 條(合作關係、非專屬與無收益保證)、第 13 條(責任分配、第三人主張與損害處理)、第 14 條(條款修改與通知)及第 15 條(準據法與管轄法院),以及其他依其性質應於合作關係終止後繼續有效之條款,於合作關係終止後仍繼續有效。
12. 合作關係、非專屬與無收益保證
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創作者與本平台為各自獨立之簽約主體(Independent Contractors),本創作者條款及本平台提供之合作關係,不構成僱傭、合夥、合資、加盟或其他依適用法律另有特別效果之法律關係。創作者並理解,本平台得於履行訂單、處理付款、退款、結算、扣繳、客服、爭議處理、法遵或其他依本創作者條款、服務條款 與適用法律所必要之範圍內,代為處理相關平台流程;但除法律規定或雙方另以書面明確授權外,任一方均不得以對方名義對外作成超出前述必要範圍之承諾、保證、收款、授權或其他法律行為。
創作者理解並同意:
- 創作者原則上自行決定其履約安排、創作者本人之演出方式、設備、拍攝環境、網路、工作安排與履約細節,但仍須符合本平台規格、法令、內容安全與本創作者條款。
- 創作者應自行負擔其經紀人佣金、代理費、律師費、會計費、設備費、網路費、銀行費、外匯成本、第三方服務費或其他由創作者自行安排之費用;除本平台另有書面承諾外,本平台不負責代扣代付或支付該等第三方費用。
- 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或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本平台不提供創作者薪資、底薪、工時保證、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勞工退休金提繳、資遣費、特別休假、加班費或其他僱員福利或勞動條件保障。
- 雙方合作通常為非專屬,本平台不限制創作者與第三方合作;本平台亦得與其他創作者、經紀單位、品牌或合作方提供類似服務。
- 本平台不保證創作者一定通過申請、一定獲得上架、一定獲得特定排序、推薦、曝光、接單量、轉換率、收益、提領速度、商業合作機會或任何最低收入。
本平台得依產品、法令、內容治理、推薦機制、類別設計、付款通路、風控、客服、營運政策或商業策略,調整創作者頁呈現、推薦邏輯、分流方式、接單工具、提領流程、資料欄位與合作門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創作者不得僅因前述調整而主張本平台保證特定流量、特定曝光或特定收益。
13. 責任分配、第三人主張與損害處理
創作者應就創作者本人、授權代表、受創作者控制或由創作者安排之助理、經紀單位、代理人、供稿者或其他協力人,就下列事項承擔相應責任:
- 不實身分、授權不足、代理權爭議、隱匿限制、違法內容、侵權內容或未經授權之商業、政治、投資、醫療或其他高風險內容。
- 違反真人履約原則、誤導粉絲、濫用粉絲資料、規避平台交易或其他違反本創作者條款之行為。
- 因創作者資料、內容、履約、平台外行為或聲明不實,致第三人對本平台提出檢舉、侵權通知、行政調查、訴訟、求償或其他權利主張。
若因前項情形致本平台需處理檢舉、下架、退款、退款通路爭議、侵權通知、主管機關調查、司法程序、律師或會計應對、舉證、媒體危機或其他損害風險,創作者應合理配合提供資料、說明與協助。於法律允許範圍內,若本平台因創作者故意、重大過失或其他可歸責違反本創作者條款之行為而受有損害,本平台得依法向創作者請求賠償,並得於法律允許範圍內自尚未支付之創作者收益中主張抵銷、保留或暫緩支付。
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或因本平台故意、重大過失、依法不得預先限制之責任所生者外,創作者同意本平台就創作者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平台服務所生之間接損害、所失利益、預期收益喪失、商譽受損、資料遺失或其他衍生性損害,不負賠償責任;在任何情況下,本平台就單一事件、單一提領請求、單一訂單或一組具直接關聯之爭議交易,對創作者所負之賠償責任總額,以本平台就該等直接相關交易實際收取之平台分潤、服務費或其他同類報酬總額為上限。
本節不排除或限制任何依法不得預先排除、拋棄或限制之權利與責任。
14. 條款修改與通知
本平台得因法令、稅務、付款通路、提領流程、身份驗證、內容治理、資料保護、商業模式、產品設計或其他營運需求修訂本創作者條款。修訂後版本將公布於本平台指定位置,並得依修改內容的重要程度,以站內公告、Email、推播、後台提示、登入攔截、重新勾選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創作者。
若修訂涉及創作者之重大權利義務、提領與扣繳邏輯、身份驗證範圍、資料處理邊界、真人履約政策、收益計算規則或其他需重新確認之重大事項,本平台得要求創作者於新版本生效前重新閱讀並明示同意。前述重大版本條款之重新同意,原則上應由創作者或法定代表為之;約定代表除經創作者或法定代表就該次重新同意另行逐次授權者外,不得代為同意。創作者若不同意修訂內容,應停止使用創作者服務、停止進行新訂單,並依平台流程申請停用或終止合作。
創作者不同意修訂而停止使用、申請停用或終止合作者,其終止前已成立之訂單、已結算或待結算收益、提領、扣繳、退款、爭議、資料保存與第 11 條所定倖存條款,本平台另行提供之過渡安排如對創作者更有利,且經創作者就該等安排明示同意者,從其同意;其餘情形仍依各該訂單、交易快照或法律關係成立時有效之版本處理。
本平台之營運主體為量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60456653)。現行客服窗口為 support@thewishbox.app,支援頁為 https://legal.thewishbox.app/support ;其他正式通知與送達方式,以本平台於 App、網站或官方公告揭示之資訊,或本平台依個案性質後續提供之方式為準。
15.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創作者條款之解釋、效力與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創作者與本平台合作、本創作者條款、創作者頁、訂單、履約、交付內容、提領、扣繳、稅務、授權、資料處理或其他相關事項所生之爭議,除法律另有專屬或強制管轄規定外,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